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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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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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前身是台州地区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小组,创建于1972年,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指定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医院,2008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设有受理室、候检室,档案室、鉴定检查室,配备录像设备,对疑难病人可以实行住院鉴定。 本机构依托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资源、雄厚的技术和设备优势。目前有鉴定人员10位,其中浙江省精神病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1位,高级技术职称9位,鉴定队伍专业化程度高、经验丰富;拥有完备的心理检测技术;拥有脑电视频检测、呼吸睡眠监测及头颅CT等专用设备。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诉讼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作证能力、遗嘱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及因果关系等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监外执行精神疾病医学鉴定。 吸毒成瘾鉴定。 服务宗旨: 科学、客观、独立、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