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特需服务、心理治疗自主定价公示

2022年02月14日 点击率:2336

为了满足民众日益增加的心理健康需求,解决来访者各种心理问题,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和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拟于近期开展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如下: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自主定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41

团体心理治疗(小)



100

具有心理咨询师、治疗师资质或高年资精神科医师,每次限5-10人

42

团体心理治疗(中)



50

具有心理咨询师、治疗师资质或高年资精神科医师,每次限11-20人

43

团体心理治疗(大)



25

具有心理咨询师、治疗师资质或高年资精神科医师,每次20人以上

44

个体心理咨询

(三级心理咨询师)



100

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45

个体心理咨询

(二级心理咨询师)



200

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46

个体心理治疗

(主治/心理治疗师)



300

许瑞智、汪晓静、鲍佑元、杨龙腾、陈冬阳、杨翠茹

47

个体心理治疗(副高)



380

陈倩倩、齐文耀、颜慧等

48

个体心理治疗(正高)



500

陈统献、汤义平、齐刚桥、汪勇、许蔚倩等

49

个体心理治疗(国家级名医)



1000

陈炜,每次不少于45分钟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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