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办事指南 | |||
责任部门 | 医保办 | 办事对象 | 患者 |
咨询电话 | 83979067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受理条件 | 符合双向转诊办理要求 | ||
受理时间 | 夏令:8:00-11:30 14:00-17:30;冬令8:00-11:30 13:30-17:00 | ||
受理地点 |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中心 | ||
申请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或2.社保卡 | |||
办理流程: 患者或家属持双向转诊相关表单及社保卡至医保窗口审核、盖章。 2、医保办窗口人员根据患者医保性质网上或者指导家属至相关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 |||
说明:1.特殊病种审批表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2.特殊病种申请对象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帕金森,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3.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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