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民众日益增加的健康和审美需求,解决各种敏感肌肤修复、美容治疗术后修复等问题,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要求,我院皮肤科拟开展特需美容治疗:面部皮肤检测,价格是98元/次(自费),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11.20-2024.12.05,公示期满予以收费执行。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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