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需床位收费标准公示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和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在新院区主体医疗大楼标准病房设置有VIP套房2间,并在E大楼5层6层设立特需病区,供需方自愿选择,现予以公示。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6 | 特需床位费(VIP套房) | 老年科一39床、40床 心身科:39床、40床 | 床.日 | 350 | 含空调费 | |
7 | 特需床位费(VIP套房) | VIP病区一:27床、28床 VIP病区二:27床、28床 | 床.日 | 500 | ||
8 | 特需床位费(单人间) | VIP病区一:29床、30床 VIP病区二:29床、30床 | 床.日 | 300 | ||
9 | 特需床位费(双人间) | VIP病区一:1-14床、17-26床 VIP病区二:1-14床、17-26床 | 床.日 | 200 |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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