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个性化、高品质的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的文件精神,新增临床心理科陈统献、心身障碍科汤义平、睡眠医学科齐钢桥特需门诊,价格分别是300元/人次(自费),300元/人次(自费),100元/人次(自费),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3.27-2024.4.11,公示期满予以收费执行。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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