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注意啦!
2019年11月份开始,残疾人证办理相比之前有较大变动,按照浙江省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助残服务“一件事”的通知》(浙残联发〔2019〕29号)要求并结合天台县实际,对残疾人证办理事项进行了优化改革,由原来的一月一次改为一月两次。我院为天台县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评定机构,在此特别提醒需要办理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市民注意:
一、办理时间
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全天、第三个星期二下午(节假日顺延)。
2020年度评定时间
二、申请人户籍
仅限天台县户籍,台州市其它县、市人员需在户籍地办理,具体请咨询当地残联。
三、办证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两页);
(2) 申请人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 因病因伤致残的须提供医院就诊病历(治疗需满一年以上,具体以病历资料为准);
(4) 其它必需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即被评定人必须到达现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
(2)在司法鉴定所前台由天台残疾人联合会派驻工作人员审核,并填写表格;
(3) 司法鉴定所A204受理室评定。
五、咨询电话
天台县残联人联合会:0576-83930381,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0576-83979953
六、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A楼二楼司法鉴定所。
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给有需要的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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