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天台县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警示教育大会在我院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天台县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天台县2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以及我院全体医生参加会议。
观看警示教育案例视频
会上,大家一起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雇人住院为哪般?》和《新闻1+1——医保,真的那么好骗吗?》警示教育视频案例。
天台县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和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
定点医疗机构一旦违约一律解除协议
1、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
3、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的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5、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
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的。
医保医师服务协议请严格遵照执行
1、医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省以及本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
2、医师应利用各自的工作平台,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敦促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3、医疗机构对医疗保险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对医师进行宣传、培训。
4、医师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医疗保险业务培训。
5、医师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正确的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书。
6、医师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7、医疗机构对医师违规行为进行扣分等处理,医师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所在单位书面提出。
8、医师在协议年度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积分累计考核制度,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此次反欺诈“回头看”行动中,作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每一位医务人员务必须共同努力,统一思想,提高思想站位,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
天台 :12333、0576-89358931
下阶段,各级社保机构将对我院进行“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活动”专项检查,这对我院的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和规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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