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明审核盖章办事指南 | |||
责任部门 | 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 办事对象 | 患者 |
咨询电话 | 0576-83979920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受理条件 | 符合条件需医疗证明患者 | ||
受理时间 | 夏令:8:00-11:30 14:30-17:30;冬令8:00-11:30 13:30-17:00 | ||
受理地点 |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中心 | ||
申请材料:1.病历资料2.医生出具的证明书 | |||
办理流程:1.携带相关病历资料至医生处开具医疗证明。 2.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及医疗证明至综合服务中心任一窗口办理。 | |||
温馨提醒:1.在院病人由病区医生出具医疗证明书,查看HIS系统确认审核。 2.出院病人凭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审核。 | |||
说明:1.服务中心盖章:精神科≤1月;综合科≤15天。 2.一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后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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