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云林一行来我市开展《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调研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宛如一行陪同调研,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章维青,我院党委书记、院长何兆洋,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陆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李云林强调,2018年,《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项目,调研组一定会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省人大,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为我省精神卫生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章维青向调研组专家简要汇报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何兆洋从加强人才机构保障、精神卫生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机构经营过程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等方面,希望政府明确财政保障。另外,就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如何加大人才引进和加强培养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陆强向省调研组介绍了从事精神卫生工作35年来,看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保障、救治救助、监护人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伴发躯体疾病及传染病处置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精神专科医院发展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