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民众日益增加的健康和审美需求,解决各种休止期脱发、斑秃等皮肤问题,帮助患者改善皮肤状态。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要求,我院皮肤科拟开展特需美容治疗:头皮微针导入治疗和皮肤导入治疗,价格分别为150元/次(自费)和50元/次(自费),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4.12.27-2025.01.10,公示期满予以收费执行。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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