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剧《知否》中小公爷的母亲差点被杀,靠装疯卖傻逃过一劫;《水浒传》中宋江为了保命不惜粪坑里打滚;孙膑因装疯而逃脱了庞涓的迫害,唐宣宗李忱更是靠装疯卖傻开创了一个盛世……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现实生活中也有精神病人免责的报道。因此,有人就起了小心思,以为装疯卖傻就是“免死金牌”,惹了事、犯了罪也不用负责任。殊不知,司法鉴定人慧眼识“诈病”,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揭秘司法鉴定人的工作到底是什么样的?
“简单”盗窃案“不简单”
2017年8月23日凌晨,黄某(化名)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看守所期间,黄某表现异常:肢体生硬,反应迟钝,不言不语,双目紧闭,拒绝吃饭喝水,失禁大小便数次,只能通过静脉输液及鼻饲插管输送营养,根本没办法做笔录。
同年9月18日,公安机关委托对黄某精神状态及有无受审能力进行鉴定。我院司法鉴定所受理此案后,鉴定人发现黄某已不是第一次犯案,也不是第一次接受鉴定。
黄某,男,在浙江台州务工,无固定职业。有多次盗窃前科,曾被治安拘留六次;劳动教养一次;刑拘服刑三次。每次被捕后就出现拒食、缄默等反应。2010年至2013年间曾作过四次法医精神病鉴定,结论均为符合“应激相关障碍”诊断。
一而再、再而三,甚至已经“十进宫”的黄某,让鉴定人对他的病情产生了怀疑。此次鉴定,黄某“故技重施”,接触不合作,缄默不语,呆坐轮椅上牙关紧咬,有主动性违拗现象。
“从小到大都正常,看着不像有病”
据被鉴定人姐姐提供:黄某从小到大都是正常的,八年前开始有点问题,会把家里搞得一团糟,有时乱拉大便。据被鉴定人同案犯罪嫌疑人提供:那天凌晨两点多钟,“神经病”打电话过来让我跟他一起去偷车。他从车上拿出撬锁工具,一会儿就把车锁弄开了。他会讲普通话,看着根本没有病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外号叫“神经病”。
通过查看提供的盗窃作案时及前、后的视频资料:被鉴定人确实也没有精神异常的表现。被鉴定人黄某虽然有“应激相关障碍”的部分表现,但同时存在为了逃避某种不利于个人的情境,摆脱某种责任或获得个人利益,故意模拟或夸大躯体或伤残的行为,且历次表现均为一致的缄默不语状态,不符合此类精神障碍的规律。慎重起见,鉴定人要求黄某先于我院精神专科病区监护观察。
有“诈病”表现
在我院安康病区监护治疗过程中,对黄某只予以对症支持补液、鼻饲等,一直未应用抗精神病药物。开始时黄某表现混乱,甚至将大便糊在病床的栏杆上,一直拒食。第八天后能自行进食,小便能入厕所。约1个月后虽仍不语,但日常生活能料理,能对周围发生的事物做出反应。如遇到好笑的事情可见其暗中发笑,但稍纵即逝。偶尔能跟同室病友讲话交流,能与病友一起打牌。
走访病友了解到,黄某说自己快要出院了,要加强锻炼了。工作人员发现其活动确实明显增多,一改以往一直缓慢走路的姿势,在病区内快步行走。甚至还主动找到工作人员,开口询问自己住院多久了。
第八次鉴定结论:“诈病”
(司法鉴定室)
前后历经10个月,鉴定人先后对黄某进行了4次鉴定。黄某终于从一开始的缄默不语、抗拒状态,到最后能配合检查,开口描述案情。精神检查时,黄某虽然对案发后自己的表现有回避,称记不清,迷迷糊糊等,但承认自己基本是清醒的,只是不屑与警察交流,对盗窃行为的后果也能正确预计。最终得出结论,被鉴定人黄某的情况符合“诈病”诊断,黄某被收监服刑,得到其应有的法律惩罚。
案件虽小,却一波三折耐人寻味。如何寻求真相,需要鉴定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极强的专业敏感性,“独具慧眼”识破被鉴定人的那一点“猫腻”,既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也抵制装疯卖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
自从2008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以来,我院的司法鉴定专家一直秉承“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宗旨,维护法律的尊严,司法鉴定业务水平一直广受好评。
所获荣誉
1、多次参加全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结果为满意。
2、多位司法鉴定人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司法鉴定工作者等荣誉。
3、多次获评全省司法鉴定内部机构管理评价优秀等级。
4、我院司法鉴定所报送的2个案例入选国家司法部案例库,供全国司法鉴定工作者学习。截至目前,我院司鉴所已经有3个案例成功入选。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简介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前身是台州地区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小组,创建于1972年,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指定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医院,2008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设有受理室、候检室,档案室、鉴定检查室,配备录像设备,对疑难病人可以实行住院鉴定。
本机构依托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资源、雄厚的技术和设备优势。目前有鉴定人员10位,高级技术职称10位,浙江省精神病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1位,鉴定队伍专业化程度高、经验丰富;拥有完备的心理检测技术;拥有脑电视频检测、呼吸睡眠监测及头颅CT等专用设备。
业务范围:
1、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诉讼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作证能力、遗嘱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及因果关系等鉴定。
2、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3、监外执行精神疾病医学鉴定
4、吸毒成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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